我会举办的2023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开班
按照国管局办公室(国管办发〔2023〕13号)通知精神,我会继续举办2023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,第一期培训班已于上周圆满结束。
根据《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规定,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均须从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。通知明确要求: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先完成信息采集,未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。参加2023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,需在本年度取得90学分,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。其中,专业科目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。
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,围绕专业通识知识(“十四五”时期会计准则体系高质量建设和实施、财会监督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)、专业核心知识(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、企业财务报表分析、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业财融合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重点难点讲解)、专业拓展知识(《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解读、数据资产的会计处理)和2023年最新税收政策解析与筹划等四个方面,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老师分别进行了详尽的讲解辅导和问题解答。
培训班第二期、第三期将于8月14日~18日、8月28日~9月1日分别举行。
(学会秘书处)
2023-08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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