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23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
关于举办2023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
中交会字[2023] 3 号
各有关单位:
按照国管局办公室(国管办发〔2023〕13号)通知精神,根据《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规定,现将今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培训有关规定及内容
按照国管局通知要求,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均须从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。通知明确要求: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先完成信息采集,未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。参加2023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,需在本年度取得90学分,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。其中,专业科目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。
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:
(一)专业通识知识
1、“十四五”时期会计准则体系高质量建设和实施
2、财会监督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
(二)专业核心知识
1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
2、企业财务报表分析
3、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业财融合
4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重点难点讲解
(三)专业拓展知识
1、《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解读
2、数据资产的会计处理
(四)2023年最新税收政策解析与筹划
二、培训时间
共举办三期,每期五天(按每天培训不超过18学分进行折算)。具体期次时间安排如下:
第一期 7月24日~28日
第二期 8月14日~18日
第三期 8月28日~9月1日
(上课时间:上午9:30,下午1:00。)
三、培训地点及收费标准
(一)培训地点:
交通运输部老干部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室
地址:东城区安华西里三区甲6号楼
(二)收费标准:
培训费400元/人,如需订午餐,另加餐费132元(33元/人/天,4天)。
请报名参加培训的单位将培训相关费用汇入以下账户,并请注明“续教培训费”,个人汇款请注明“姓名+单位名称”。
账户名:中国交通会计学会
开户行:工行建国门内大街支行
账 号:0200 0833 090 249508 57
四、报名有关事项
请各单位组织安排财会人员参加培训,并按格式填写报名表(详见附件1)统一报名、缴费。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,以保证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的准确性。
报名时间:6月19~23日(上午9:30-11:30;下午1:30-5:00);
报名地点: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1201B室;
报名邮箱:1446379364@qq.com;
联系人及电话:冯蕾(010)64961523。
请认真填写开票信息(详见附件2),并以Excel格式发至以下邮
箱:
开票邮箱:1044497752@qq.com;
联系人及电话:吕红晓(010)64961523。
附件:1、2023年继续教育报名表(请至本站“下载中心下载Excel)
中国交通会计学会(公章)
2023年 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