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分沿海港口调降装卸作业费 每年减轻进出口物流成本9.6亿元

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调查的有关要求,大连港、广州港、深圳港东部盐田港区和西部蛇口、赤湾港区均从2018年起,调降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。以20英尺集装箱重箱公示费率为例,大连港从当前642元/箱下调至510元/箱;广州港从当前668元/箱下调至490元/箱;深圳港盐田港区从当前1400元/箱下调至980元/箱;深圳港西部蛇口、赤湾港区从当前1200元/箱下调至800元/箱。其他箱型公示费率同比例下调。据测算,以上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物流成本约9.6亿元。截至目前,集装箱运输量在每年1000万标箱以上的沿海港口,均已调降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。

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垄断行为,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拟订处理措施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强调,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应当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,根据港口调整装卸作业费的情况,尽快将码头作业费调整至合理水平,确保港口降费成果传导至实体经济。国家发展改革委欢迎有关方面加强社会监督,及时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等方式,反映和举报港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涉嫌违反《反垄断法》的问题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来源: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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